來源: 法制日報——法制網| 2018-08-10 10:58:57 |
法制網唐山(河北)8月9日電記者馬競周宵鵬今天,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19年前命案再審宣判:廖海軍及其父母無罪。至此,已于2010年4月24日取保候審的廖海軍終獲正名。
1999年1月17日,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新集村兩名年僅9歲的女童失蹤,隨后兩名女童尸體在一處廢井內被發現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,17歲的廖海軍及其父母被警方抓捕。
2003年7月,唐山市中院對這起命案作出判決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廖海軍無期徒刑,其父母廖友、黃玉秀犯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。
唐山市中院審理查明,1999年1月17日12時許,廖海軍在家中將被害人陸甲(女,歿年9歲)和被害人陸乙(女,歿年9歲)殺害,并在其父廖友、其母黃玉秀協助下將二被害人尸體拋入新集村村外一廢井內,判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廖友、黃玉秀犯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
上述判決生效一年后,廖友、黃玉秀刑滿釋放,開始向上級法院申訴。2006年,在獄中的廖海軍開始申訴,稱自己當時遭到刑訊逼供。
有媒體報道,即使這起殺人案已由法院判決,但兩個被害女童的父母卻不接受廖海軍是兇手的結論。被害人家屬認為,雖然判決書稱廖海軍因瑣事對陸某懷恨在心,將陸某的女兒和侄女殺害,但廖家沒有和被害女童家發生過沖突,廖海軍沒有殺人動機,且當時只有17歲的廖海軍不太可能獨自殺掉兩個9歲的孩子。
2009年8月,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廖海軍案。2009年11月,河北省高院撤銷原判,發回唐山市中院重審。
2010年4月24日,在被羈押11年3個月后,廖海軍被取保候審。同年12月2日,廖海軍父親廖友因病去世。
2016年5月26日,廖海軍案重審開庭審理。
2018年7月16日,廖海軍的母親黃玉秀因病搶救無效去世。
8月9日,唐山市中院對原審被告人廖海軍故意殺人,廖友、黃玉秀包庇再審發回重審一案再次開庭審理,認為原審被告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,原審被告人廖友、黃玉秀犯包庇罪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,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,當庭宣判廖海軍無罪,廖友、黃玉秀無罪。